“大快人心!”2021年7月,沈阳女子等红灯时无聊玩手机,没有看到大妈躺在她车跟前碰瓷。绿灯后女子启动车辆,不慎撵了过去,结果导致大妈死亡。家属一纸诉状将女子告上法庭,并索赔100万,法院判决亮了! 这大妈在沈阳某街道是出了名的爱占小便宜,没有丝毫东北人的大气爽快,经常出门买个菜都能因为几毛钱的零头跟菜贩大吵一架,平时有事没事就去这家拿个土豆,那家拿把葱花,但没想到有一天,她会因为她爱占便宜的习惯付出生命的代价。 那天,沈阳的丁女士正开车行驶在一段日常拥堵的路段,前方车辆纹丝不动,她便拉上手刹,耐心等待。时间一久,人难免有些懈怠,丁女士顺手拿起手机回了几条消息。也正是这个低头的瞬间,为一场即将发生的悲剧埋下了伏笔。 这大妈瞅准了停在路中间的丁女士,拿着一瓶可乐,不紧不慢地走到车前,随即直挺挺躺了下去,还特意将可乐瓶举在身前,似乎在用这种方式宣告自己的存在。 这个大妈是当地小有名气的“碰瓷专业户”,附近商户对这位大妈的行事风格早已见怪不怪,也曾有人劝她收手,毕竟是高危行当。可大妈不仅听不进劝,反而时常恶语相向,大家也就渐渐懒得再管。 大妈刚躺稳,丁女士车后方突然响起一阵急促刺耳的喇叭声。这声催促让她下意识地以为前方路况已通,便扔下手机,几乎是本能地挂挡、踩油门。 车轮刚一滚动,丁女士就感到一丝异样,仿佛碾过了什么障碍物。她心里咯噔一下,连忙下车查看,眼前的一幕让她血色尽褪:车前躺着一个血泊中的大妈。她完全不知道,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在这的。 丁女士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。周围的商户闻声赶来,一眼就认出了这位“老熟人”,并向丁女士说出了大妈“专业碰瓷”的底细。这一切都为时已晚。尽管送医及时,大妈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。 得知大妈的身份,丁女士心里五味杂陈,可一条人命毕竟是终结在自己的车轮下。大妈的家属很快找上门来,一纸诉状将丁女士告上法庭,索赔100万元,坚称是丁女士的驾驶行为直接导致了死亡。 案件曝光后,舆论场也炸开了锅。一种观点认为,丁女士难辞其咎。开车玩手机、起步前未观察路况,这些都是驾驶中的明显过失。后车的喇叭声或许分散了她的注意,但终究不能成为豁免责任的理由。 另一方则坚决支持丁女士,认为她纯属无辜。他们看来,大妈作为一个成年人,选择了“碰瓷”这种高风险的营生,就等于主动将自己置于险地,“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”,后果理应自负。 法官在审理后认为,死者作为一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知。她明知在车流不息的马路上主动躺卧于车前是极度危险的行为,却依然选择如此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构成了风险的自我承担。 丁女士当时处于静止等待状态,并无主动加害的意图。她的疏忽与大妈的死亡之间,固然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,但大妈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的行为,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最根本、最直接的原因。 最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驳回了大妈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,丁女士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,这个判决如同一记重锤,它清晰地向所有试图以身试法的人宣告:法律不会为你自己选择的危险埋单。 这些老人用着最为卑劣的手段在透支着社会对他们的尊重和信任,亲手断送了他们唯一的生还机会!希望这起事件能够警醒大众,真正意义地肃清交通环境,创造和谐社会。 信源:法制视点